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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应急预案
添加时间:2015-12-25 08:38:27   |   查看次数: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涝灾害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保障我院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淄博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以及省市防汛指挥部统一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防汛工作指导思想
    我院防汛工作在上级领导部门和淄博市防汛指挥部门统一领导下,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救助为辅”的方针,切实做好防汛前的准备工作。在发生汛情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团结协作、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原则,组织全院人员和力量,做好防汛自救工作,努力减轻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二、防汛工作组织机构
    1、学院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学院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防汛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组长:杨百梅(院长)
    副组长:田立忠(副院长)
    小组成员:党办院办、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工会、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基建处、后勤服务管理处、校医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2、学院防汛工作办公室
    学院防汛工作办公室在学院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全院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防汛工作办公室设在后勤服务管理处。
    主任:宋传国(后勤处处长)
    防汛工作办公室电话:2828516。
    3、各系(院)、处室防汛工作小组
    各二级学院、各系部、院办产业系统设立相应的防汛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其防汛工作小组组长由行政或党的第一负责人担任。
    4、学院防汛抢险队
    成立学院防汛抢险队,执行防汛工作中的具体工作和紧急任务。抢险队由有关部门领导、技术人员、各物业公司的修缮、水、电、气技术人员及普通工人等50人组成。
    学院抢险队队长:宋传国(后勤处处长)
    副队长:伊云(后勤处副处长)、石东峰(后勤处物业管理科科长)
    5、学生防汛抢险队
    成立学生防汛抢险队,执行防汛工作中的具体工作和紧急任务。学生防汛抢险队由各学院的学生50人组成。
学生抢险队队长:王维兴(学生处处长)
    副队长:郑家刚(学生处副处长)
    6、防汛救护队
    成立院防汛救护队,负责防汛现场人员的救护和伤、病人员的转送和安置工作。救护队由校医院领导和医护人员15人组成。
    救护队队长:杨晓忠(校医院院长)
    副队长:赵以松(校医院科长)
    7、防汛治安保卫组
    成立院防汛治安保卫组,负责全院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治安保卫组由保卫处领导、工作人员和保安人员组成。
    治安保卫组组长:关颖(保卫处处长)
    副组长:张孝宗(保卫处副处长)
    8、防汛服务保障组
    成立院防汛服务保障组,负责救灾物资、救灾人员、伤病员的运送转运工作和生活保障工作。服务保障组由党办院办、后勤服务管理处等部门人员组成。
    保障组组长:张树礼(党办院办主任)
    副组长:左继军(后勤处副处长)、娄和忠(后勤处饮食管理科科长)
    三、组织机构职责
    1、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①执行上级领导和防汛工作指挥部门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传达上级防汛工作指挥部门发布的汛情预报、指示、通知、通告;
    ③全面掌握和部署学院防汛工作的准备情况和进展情况,对各部门的防汛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④召集有关部门对汛情形势进行研究和分析,做出决策,交有关部门执行。
    2、防汛工作办公室职责
    ①在院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院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②宣传上级防汛工作指示精神,普及防汛科学知识和救生基本常识,宣传和报道防汛工作中的先进事迹;
    ③建立健全学院防汛救灾各项制度、办法和工作程序;
    ④负责学院防汛救灾基本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
    ⑤负责与上级防汛救灾指挥部门的联系、联络工作,并开展防汛救灾情况的收集、上报工作;
    ⑥传达上级发布的汛情预报、命令、指示、通知、通告;
    ⑦根据院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安排,及时下达领导小组做出的各项决策;
    ⑧现场监测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
    ⑨统一安排、调运抢险救灾的物资设备和人员;
    ⑩负责接待上级领导的视察、检查及群众来访。
    3、各系(院、部)、处室防汛工作小组职责
    ①执行院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下达的任务;
    ②负责本单位的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③负责制定本单位的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做好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
    ④按照院防汛领导小组安排和布置,做好本单位人员和学生的宣传工作,掌握和稳定群众情绪,不信谣传,并及时向防汛工作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⑤搜集和掌握有关防汛、汛情等方面的资料,并及时向院防汛工作办公室汇报。
    4、院防汛抢险队职责
    ①落实和执行院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具体工作和紧急任务;
    ②负责全院房屋、设施的抢险和安全工作;
    ③排除险情,救护受伤人员,搜救失踪人员;
    ④抢救国家财产、文物、机要档案资料等;
    ⑤在汛期确保排水道路的通畅,确保水、电、气、通信的安全运行;
    ⑥负责日常的汛情、灾情监测和检查工作。
    5、学生防汛抢险队职责
    ①执行院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配合学院做好学生生活区的抢险和安全工作,执行学院的其他抢险救灾任务;
    ③救护和转送受伤人员,搜救失踪人员;
    ④参加抢救国家财产、文物、机要档案资料等。
    6、防汛救护队职责
    ①执行院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负责组织防汛救灾现场人员的救护和伤、病人员的转送和安置工作;
    ③负责全院的消毒、食品检测、水源净化等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及蔓延;
    ④负责组织急救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
    ⑤巡回检查教学区、学生生活区等地区和单位,发现伤、病人员和疫情立即上报,并实施救治和进行防疫。
    7、防汛治安保卫组职责
    ①执行院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在汛期负责全院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③加强巡逻、警戒,维护和管理全院的治安工作;
    ④加强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及重要部门和危险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⑤维护院内交通秩序,组织消防力量以备急需;
    ⑥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在防汛救灾期间的违法犯罪活动,消除不安定因素。
    8、防汛服务保障组职责
    ①执行院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在汛期负责车辆的调配以及救灾物资、救灾人员的运送和伤病员的转运、安置工作;
    ③做好抢险队伍的生活保障工作;
    ④储备一定数量的粮食、食油等生活必需品和抢险救灾物资,在汛期做好全院的生活保障、供应工作。
    ⑤做好饮食卫生安全工作,防止群体性疫病的发生。
    四、防汛重点部位
    院内的能源、通讯、金融(银行网点、财务处)、食堂和餐饮点、超市等商业网点、人防工事、涉密部位及有关教学科研设备和各种生活设施、一般平房为防汛重点单位和地区。
    五、防汛主要任务
    1、汛前做好防汛调查和普查工作,对学院的防汛现状要做到心中有数。
    2、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危险房屋、施工工地、各种管线、人防工事、各种设施,要责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消除隐患,达到安全度汛要求。不能马上进行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期限,务必在汛期前完成各项任务。
    3、在每年汛期前要对防汛队伍进行培训,抢险、救护人员要掌握一定的抢险、救护知识和自身防护技能。
    4、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工具的准备和储备工作,特别是生活急需用品和油料储备要充足,以保证教学、科研工作和学生、教职工的生活在汛期的正常运行。
    5、移动、电信、联通等通信公司要对通信设施和线路进行维护和检修,以保证在汛期通信线路的畅通。
    6、在上级主管部门和院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宣传部门要做好防汛知识和汛情的宣传工作。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大力宣传防汛、救灾过程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7、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防汛通知后,迅速部署和指挥全院的防汛救灾工作,并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随时将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8、在汛期,要及时向全院教职工发布汛情和防汛要求,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发动教职工、学生积极参与,进行自救和互救。对危险地区的设备、国家财产和居民进行转移疏散,并做好安置工作。
    9.在汛期,根据受灾情况和抢险需要,及时派出防汛抢险队或各分队到达防汛部位,积极组织防汛抢险。
   10、在汛期,要做好师生、群众工作,稳定社会情绪,防止和制止汛情的误传、谣传。
    六、要求
    1、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防汛通知后,院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工作办公室进入24小时值班制度。
    2、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防汛通知后,各系(院)、处室防汛工作小组进入24小时值班制度。
    3、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外出必须请假。
    4、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掌握最新防汛情况。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通知或遇到紧急险情时,应及时向院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5、及时准确发布各种防汛救灾信息,不得瞒报、漏报。
    6、大力宣传防汛救灾知识,发动师生、群众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工作。
    7、抢险队、救护队、治安保卫组在接到防汛指令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
    8、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汇报我院防汛工作的进展情况。
    七、附则
    1、对防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院将给予表扬和表彰,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在防汛工作中,因玩忽职守者、不遵守法律法规和防汛救灾纪律的,学院将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理。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3、在防汛救灾工作结束后,做好各项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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