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保证物业管理公司服务工作的质量,提高学院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切实贯彻“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服务理念、依据《淄博职业学院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物业管理工作整体要求:物业公司应按照学院招标文件用户需求的相关技术要求和公司所承接物业工作的目标承诺实施管理服务,为学院师生创造整洁、舒适、安全、便利、文明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
第三条: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按照《淄博职业学院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五条职责分工执行。
1、每月(学期、年度)由各相关考核组及物业管理公司人员依据考核内容要求和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评分,评分采取百分制。
2、对考评中好的主要方面和存在问题或要加强的方面,考评人员应填写综合考评意见,物业公司应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3、评分表一式三份,各考核组保存一份,物业公司保存一份,报物业管理办公室一份,考核结果同时上报给分管院领导并在办公平台公布。
4、在物业管理中遇到问题,物业公司应及时主动向后勤服务管理处请示报告,以利于协调问题的及时解决。
第四条:综合满意度考核,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后勤服务管理处综合科)组织。
1、对南北区两个物业管理公司分别进行满意度评价(南区:深圳鹏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区:珠海丹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满意度评价表发放:教工代表100份,学生代表200份。
第五条:年终主要工作目标考核,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根据日常工作考核进行考评。
1、教学楼多媒体教室设备及教学楼环境、秩序管理要确保教学的正常运行,保障率100%;
2、消防管理严格遵守有关消防规定,确保无消防事故,消防设备完好率100%;
3、各项卫生、清洁实行动态保洁,保洁率100%;
4、除因基建质量、设备在保养期内等特殊原因外,房屋及设备、配套设施完好率98%;
5、房屋零星维修、急修及时率95%,返修率不超过1%;
6、管理服务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上岗证、资格证,专业培训合格率100%;
7、投诉处理率,违章处理率分别达到100%。
8、停车场、道路完好率,雨水井、污水井、化粪池完好率,排水管、明暗沟完好率分别达到98%;
9、照明设备、设施完好率95%;
第六条:管理目标考核,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根据年度工作考核进行考评。
1、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运作,执行国家一级行业物业管理标准,为校区师生提供高标准的服务。
2、创优秀物业管理园区(三年内分别获得市优、省优、国优)。
3、每学期一次顾客满意率调查达到90%以上。
4、无责任事故发生。
第七条:考核结果的使用按《淄博职业学院物业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执行。
第八条:本细则由学院物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淄博职业学院物业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